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大会的委托,向大会作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一、第五届教代会提案情况
(一)提案提交情况
从2013年第五届教代会暨第六届工代会第一次会议以来,代表们围绕学校发展、人事制度改革及其它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提交提案。
本届提案工作委员会收到代表实名制提案表共计343份,提案表分别来自24个基层分工会。内容涉及到教学、科研、人事、学生、行政教辅、财务、生活服务等方方面面。提案工作委员会本着务实革新精神,对代表们提出的提案进行专题会议审议,归类整理出283件提案,有11件不予立案。
三年的具体立案数据见下表。
2013-2016年提案情况表
(二)提案落实情况
在各承办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凡能解决的,都及时处理;条件暂时不具备难以解决的,也创造条件逐步落实;因为客观原因确实解决不了的,随时与提案人保持联系并做好解释工作。上述提案通过职能部门独立处理、多部门协调处理等方式,全部答复提案人,办复率100%。第五届教代会第三会议正式提案已得到各职能部门全部答复,答复和处理提案情况见附件1。
为激发代表们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政议政积极性,本届工会委员会共评选出“优秀提案”12个予以表彰。
2013年度评出4个“优秀提案”,分别是:第一,郑永森、张臻、苏文代表提出的“开设‘书院讲坛’,推进书院制改革和文化育人工作”;第二,麻小红、鲁林华、施蓓、朱方来、鲍薇薇、邱浩、肖景文、王群、张雷代表提出的“公布学校教师集资款运营状态”;第三,郭刚、吴锋、余菲、李放、尹向东、陈燕代表提出的“将无线网络覆盖整个校区”;第四,袁述义、杨燕云、文小龙代表提出的“制作佩戴校徽”。
2014年评出4个优秀提案,分别是:刘星宇、杨燕云、唐克胜提出的关于整合全校数据资源,构建我校大数据中心的提案;殷鸿炜、李群、谭赞雄提出的关于为全校教职工团体办理私家车险的提案;肖景文、王群、张雷提出的关于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实现校园垃圾分类处理的提案;袁述义、杨燕云、魏红英、邱浩提出的关于打造校园精神系列品牌的提案。
2015年度评出4个优秀提案,分别是:汤如松、王晓春、陈冀东提出的关于给退休员工赠送一个纪念品的提案;余灿灿、李亮、陈一鸣提出的关于学校急救设施建设的提案;宋李翔、魏红英、马牮提出的关于将大一新生赴深圳市现代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体验纳入《大学生安全教育与应急处理训练》课程的提案;苏文秀、汤勇、马俊波提出的关于提升校园绿化景观,增加观赏性花卉植物的提案。
上述优秀提案,为学校民生实事等重要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充分体现了代表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为办好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职业院校献计献策的积极性。
同时,评选出 “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它们是组织人事处、后勤基建处2个部门。
二、本届教代会提案委履职情况
(一)提案工作制度化
1.建立提案委员会组织。在第五届教代会第六届工代会第一次会议之后,建立了专门的提案委员会,并于2013年通过《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代会暨工代会委员会委员职责》,明确了提案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这是第五届教代会第六届工代会制度组织建设的重要一步。
2.提案工作建章建制。根据有关规定,提案委员会起草制定了提案细则、提案工作流程等制度,并分别于2013年5月15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教代会暨第六届工代会第一次大会通过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代会提案细则(草案)》;2015年提案委员会内部通过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使提案征集、立案、办理、落实等工作有章可循。
(二)提案工作规范化
本届提案委员会认真执行教育部、省市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提案工作各环节规范有序。
每年教代会前,做好提案征集的宣传工作。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深职院教代会提案细则》,以及校党委批复的启动大会的筹备程序,提前一个月给各分工会发出了向代表征集提案的通知,保证提案调研时间。
在提案审议中,根据《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对内容相同的提案进行归类合并整理;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确定为“立案”;对属于个人问题提案、或提出的问题正确,但已经解决的提案,以及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向提案人做出解释的提案,则不予立案,同时送校领导批示。凡是按规定提交的提案表,原则上都予以立案。对于没有立案的提案,即使是个案或建议,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对待和处理。
提案办理后,根据《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代会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评选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并给予表彰。
(三)提案工作经常化
为了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力,我们不仅提前一个月正式通知征集提案,而且在会议前后随时接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平时督促教代会代表树立群众意识,注意群众反映,为确立提案提供信息资源,力求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加大督办的力度,跟踪落实,确保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一些因客观原因一时做不到的做好解释工作,真正做到案案有回音,件件有交待。凡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否落实,都与提案人保持联系,给提案人满意答复。
(四)提案承办重质量
推动承办单位实施“一把手”工程,确保交出满意“答卷”。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一把手亲自负责,带领单位有关人员,认真分析原因、限时办理,并加强与提案人沟通,争取提案人的理解和支持,从严要求、从快办理,表现出对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本届提案工作有所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教代会代表提案水平有待提高。提案多集中于民生福利,而对学校发展大局关注度不够,有的甚至与现行政策不符。
2.个别提案承办部门对所办理的提案重视程度不够,办理过程拖拉,办理质量不高。
3.由于提案办理部门的回复和说明,仅面向提案人,没有全校公开,从而导致同样内容的议题下一年度重复提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1.加强宣传,增强代表的主人翁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使广大代表认识到提案工作的价值。提案工作是教代会广泛联系群众、集中群众智慧、吸引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一个很重要的途径,是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
2.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在可能的条件下,对双代会代表进行提案方面的培训学习,提高提案工作水平。
3.加强沟通,提高提案承办部门的积极性,提升他们对提案落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4.加强创新,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建议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和智慧校园,设立提案网络平台,建立提案与落实的无缝隙对接,增强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的成效。
四、本次教代会提案情况报告
本次教代会共收到88份提案表,涉及教学、科研、人事、学生、行政教辅、生活服务等方面的问题。
大会闭幕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对提案表进行审议立案,传递反馈,及时交付职能部门处理,并促进提案人和提案办理单位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抓好教代会提案办理、落实等工作。
附件1:
职能部门答复和处理提案情况
一、教学方面12个议题,由教务处承办。
001号:邱原、龙艳琼、宋荣,关于修改成绩属于教学事故的议案
教务处答复:深职院[2012]96号附件1:“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标准”中规定:“不按时上报考试成绩或上报的成绩有误,造成不良影响”属“一般教学责任事故”;“未经批准更改学生成绩,或在登录、出具学生成绩时出现较严重的错误,造成较大的影响”属“较大教学责任事故”;“为学生出具虚假的学习成绩或证明,造成恶劣影响”属“重大教学责任事故”,因此,议案的整改建议与学校文件相符,教务处也是按此执行。
002号:余灿灿、李亮、晏强冬,关于重新制定毕业生毕业前课程补考制度的议案
教务处答复:1. 毕业前补考对象为在校应届毕业生和在保留学籍2年内的往届结业生,因此,对于在两年内因结业需换取毕业资格的往届结业生,若取消毕业前补考,则没有机会换取毕业证,针对此事,学校校务会专门研究过,并有会议纪要,在此背景下,取消毕业前补考不符合学校目前的学籍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2.对于因期末考试或学期考试不通过的课程学生,学校在其下学期开学初都已安排了补考,且一直以来都是这样执行的,只有在补考也不通过后,才安排重修及重修考试。
教务处针对此事已与各学院共同研究过多次,有两个结论:一是每个学期末或开学初由各学院导师或班主任根据学生的成绩实施成绩警示制度,督促学生的学习,加强各班级的学风建设;二是严格执行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当达到规定的不及格课程数时,对相关学生实施降级或劝其退学等处理。
003号:李放、尹向东、曹科岩,陈燕,关于合班课学生打分系数要大于单班课的提案
011号:苏文、郑永森、袁广盛,关于教学质量评估中取消教学单位评价及学生评教中A的比例限制的提案
051号:李放、尹向东、曹科岩,陈燕、陈永力,关于调整学生对教师测评时间、方式的几个问题的提案
教务处答复:(1)刚刚结束的教代会、工代会通过了新的教学质量考核文件,保留了三方测评的形式,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还要进行,不能够取消。(2)关于学生评教的时间选择,是在前期摸索的基础上确定的,因评价涉及所有老师以及各种类型的课程,我处再进行调查研究,如有更恰当的时间和方案才可调整。(3)所占的比例考核文件已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文件没有修订还要保持原比例。(4)我处已与学生处研究在学生诚信教育中,考虑适当加入诚信评教内容,此项工作还要特别注意方式方法。也希望各二级学院能够开展类似工作。(5)对于因各种特色情况可能产生学生“恶意”打分,问题,已通过去掉部分最低分的办法解决。对于选修课没有参加学习的学生,教务处和学院一起可以进行屏蔽。(6)由于课程性质等不同,学生评教会产生差异,目前确实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其它我处已电话或当面与提案人进行沟通。
督导室答复:三方测评是我校运行16年的教学质量管理方式,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深职院〔2015〕65号文附件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测评管理办法》已在第五届教代会上全票通过并由学校发布执行。
004号:李放、尹向东、曹科岩,陈燕,关于取消学生因旷课需重修等原因学生期末“学生评教”资格的提案
教务处答复:取消因课堂违纪受到处分学生相应课程的评教资格可以操作,但重修学生的名单必须在课程正常考试不及格且参加了开学初的补考后方可获得,因此整改建议中的这条无法实施,但在评教时,教务处已对评教结果进行了处理数据处理,屏蔽前5%和后8%,应该还是符合整改建议要求的。
005号:章蓉、李永红、李红慧,关于完善学生补考及重修工作的提案
教务处答复:学校目前具体执行与提案的“整改建议”一致。
006号:苏文秀、汤勇、马俊波,关于向学生收取补考重修费的提案
教务处答复:根据教财[2005]10号文及教财[2006]2号文规定:除通过政府备案按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外,不得向学生收取重修费。
007号:章蓉、李永红、李红慧;朱方来、邱浩、鲍薇薇,关于规范社会监考工作的提案
教务处答复:1.可以实施“整改建议”中的建议内容,同意将四、六英语考试、职业英语、日语测试等考试的考前培训改为监考老师自学操作规程,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建议。2.社会监考劳务费已由校务会专门研究决定,凡委托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全部用于监考及考务费用,学校不截留。校外监考费发放涉及以下两个方面的因素:对方费用必须到账;教务处根据总费用测算监考费,并造表,按签批程序签批后,交计财处发放。教务处在考试结束后会及时造表并办理签批手续,计财处会根据经费到账情况实施发放。
008号:张臻、苏秋高、郑永森,关于设计现代化的点名及请假系统的提案
教务处答复:建议很好,已电话与提案人沟通,希望提供更详细信息。建议电教信息中心进行可行性调查。
009号:陈知泰、汤伟杰、张仁醒,关于尽快完善并全面推行学分制,激发学生学习动力问题的提案
教务处答复:尽快全面推行学分制,是我们的目标。推行学分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是我校内部的改革,也需要主管部门等大环境的条件完善。2015年4月省教育厅组织召开了广东省高校学分制改革调研座谈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深圳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4 所高校分管校领导和财务、教学管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从会议纪要等材料和我们工作中对相关学校推行学分制的情况了解看,现行的以学年为单位的学生学籍注册、毕业审核、学位授予政策与学分制弹性学年管理不相适应、现行的学年制收费与学分制管理不相适应等普遍困难。省教育厅、发改委等单位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另,我校在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也存在自身的约束。推进学分制是我们的目标,目前全面推行尚不成熟。
目前深大学分制改革近期将由市发改委、教育局等将举行全市的听证会,准备启动学分制改革,我处会密切跟踪。
010号:谢炜平、肖景文、王群,关于期末课程教学成果、资料提交改为光盘或电子自反提交的建议
教务处答复:学校已按二级管理,除需作为审计必要的材料需提供纸质媒介外,其它均保存在各二级部门,可按建议实施。
二、科研方面4个议题,由科研处承办。
012号:尹向东、曹科岩、陈燕、李放,关于适当调整科研论文发表级别要求,并将纯学术专业级别的论文辑刊纳入考核计分范围的提案
科研处答复:1.此次我校考核文件修订后,教师发表一般期刊及以上的论文均计算科研计分,对于高级职称教师发表论文的要求有所降低。2.对于发表在各类论文集、辑刊上的论文,由于学术水平参差不齐,在职称评定等一般也不被认可,建议发表论文时选择专业性的学术期刊。
013号:马俊波、汤勇、程达军、韩冬晶,关于统一口径按年度统计科研分的提案
科研处答复:现有学校科研(教研)统计评分系统,因为分散审核造成诸多不便,科研处正在立项建立统一的科研(教研)管理平台,新管理平台建成后可实现统一计分功能。
014号:郭刚、杨文明、吴峰,关于校级课题应该计算科研工作量的提案
科研处答复:在新修订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教研工作量化考核评分细则》中,已将校级科研立项课题纳入计分范围。
015号:郑永森、苏秋高、苏文,关于给予重要学(协)会科(教)研项目计科(教)研分的提案 (与教务处共同承办)
科研处答复:学校对于有到账经费的科研(教研)学会(协会)来源项目,按照横向项目计分(3分/万元)。
三、学生方面3个议题,由学生处承办。
017号:杨淑娟、沈阳、吴慧明,关于提高校内学生勤工俭学报酬标准的提案
学生处答复:我处目前正在进一步调研,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参照相关管理规定制定薪酬调整方案并将上报学校审批。
018号:郭刚、杨文明、马金平,关于加强学生思想德育工作的提案
学生处答复:答:提案内容和题目不太符合,题目内容主要涉及两个层面:
(一)关于学生干部选拔: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中,第九条规定,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须自动辞职:2.在任职期间有一门主要课程或两门课程不及格;3.学习成绩平均分达不到班前列60%者。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一年内不录用为学生干部:1.有一门主要课程或两门主要课程不及格;2. 学习成绩平均分达不到班前列60%者。3.有违纪行为,受学院通报(含通报批评)以上处理或处分者。
校团委要求各学院严格按照《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录用和选拔,同时将对各学院学生干部出现的各类问题(包括学习成绩)进行及时检查。
(二)辅导员考核:辅导员考核针对全校辅导员,网上评价辅导员类似于教师评教,对辅导员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对于促进辅导员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在评价过程中出现了大量考核优秀和学生评价满意的辅导员。
网上评价辅导员在问卷设计上不断改进,力求问卷的科学性和适应性,力求全面反映辅导员的工作,使评价改进工作的目的。
020号:郑永森、袁广盛、张臻,关于建设志愿服务文化墙的提案
学生处答复:校团委拟在学校内橱窗,如音乐厅旁等橱窗,摆放志愿服务文化墙,内容涉及志愿者榜样、志愿服务优秀基地、优秀项目、大型义工活动等照片、文字介绍等。
四、人事方面19个议题,由组织人事处承办。
021号:苏文秀、马俊波、唐克胜,关于对在校服务多年的一线教师实行逐级减免聘期考核要求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该提案属于从人本管理的范畴出发,很具参考价值。其实,在学校新修订的考核办法已经新增补了此类条款。2015年5月20新发布实施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考核实施办法》(深职院〔2015〕65号)已有相关条款明确,例如:
1.教学科研工作量弹性调节的问题。指出“聘期内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与科研教研工作量可弹性调节。教师完成的教学工作总量每超过本单位教学基准工作总量的5%,可抵减科研教研分1分。”
2.对于临近退休的教师也有相关保护政策。如“距退休不足一个聘期的长聘期教师,年度考核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应达到学校的基本要求,如未获聘高一级岗位,按原岗位
022号:马俊波、程达军、谢红辉、韩冬晶,关于补聘2010年新晋职称老师的首聘期及妥善处理首聘期期间新晋职称老师聘用问题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该问题在学校新一轮岗位聘用的方案中将予以充分考虑。2015年6月,组织人事处积极向市人社局新争取了80个高级岗指标,结合近年退休空出的职数。我们将在新一轮岗位聘用中,积极完善聘任方案,同时将聘任工作在未来实施常规化和正常化。以逐步减少未聘的压力。
023号:张兵、朱建忠、刘传兵,关于改革三年聘期考核方案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聘用可设定一定年限的聘期,一般而言,学校普遍采用3年1聘,聘期长短相对合适。对于教师的科研考核时间为3年考核1次,而对于即将退休教师科研要求也有相关调节办法,例如不足3年的教师,只要教学工作量达到考核要求,其科研可不作考核,这一点在2015年5月颁布的考核文件已有体现。
024号:范新灿、陈冀东、赵明,关于教师科研考核问题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该提案精神已吸收至新修订的考核方案。2015年5月20日发布的新考核文件《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考核实施办法》(深职院〔2015〕65号),相关的条款主要有:
1.教学科研工作量弹性调节的问题。规定“聘期内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与科研教研工作量可弹性调节。教师完成的教学工作总量每超过本单位教学基准工作总量的5%,可抵减科研教研分1分。”
2.对于临近退休的教师也有相关保护政策。如“距退休不足一个聘期的长聘期教师,年度考核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应达到学校的基本要求,如未获聘高一级岗位,按原岗位续聘。”
025号:马俊波、汤勇、程达军、谢红辉,关于对各学院的科研工作进行分类考核、适当降低聘期考核要求及提高科研奖励力度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该提案精神已收录在新颁布的考核文件之中,2015年5月20日发布的新考核文件《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考核实施办法》(深职院〔2015〕65号),已有相关政策,例如:
1.各教学单位可依此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量标准,即本单位的“基准工作量”。 2.担任特殊专业或课程的教师,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或情况特殊者,聘期内各年度教学质量测评为合格及以上,正常完成所在单位要求的工作量,可申请减免科研教研工作任务。该类情况须由所在单位申请,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组织人事处备案后方可实施。
3.考核应遵循学校整体公平和教学单位自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学校指导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教师考核办法,并经过教师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备案方可执行。
4.科研奖励方面,建议转科研处研究。
026号:麻小红、施蓓、鲁林华,关于学校聘期考核建议修改图书资料类科研基本工作量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该提案精神已收录至新颁布的考核文件之中,针对提案的4点建议,回复如下:
1.工程技术服务类、图书档案类、编辑类岗位工作以专业服务为主,该三类岗教职工若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视为完成技术服务基本工作量(含公共服务基本工作量);科研基本工作量为每聘期正高级7分,副高级5分,中级3分,初级及以下不考核科研工作;科研质量基本要求可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标准下调一级进行考核。从科研量和质量要求方面都给予了倾斜。
2.参照《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考核实施办法》(深职院〔2015〕65号)附件1中的“表4 科研项目类评价分值表”,校级一般项目已有规定计算在内(5分/项)。
3.参照《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考核实施办法》(深职院〔2015〕65号)附件4中的副高类规定,副高以上的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五类以上的论文1篇”,但与旧的考核文件相比,副高人员的业绩可“部分或全部得分出自九项业绩之一”,即制定了科研(论文)质量的自由组合弹性规定,应该更利于副高人员实际所需。
4.聘期内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与科研教研工作量可弹性调节。教师完成的教学工作总量每超过本单位教学基准工作总量的5%,可抵减科研教研分1分。关于讲座培训计算教学工作量问题,可参照《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考核实施办法》(深职院〔2015〕65号)中的规定,由所在部门提出意见,经过教师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批准和备案后执行。
027号:陈知泰、汤伟杰、张仁醒,关于合理完善并明确教师公平分配制度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1.该提案的名称“合理完善并明确教师公平分配制度”很好,很有意义,教师收入分配公平、合理,规范、完善一直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2.该提案“理由“一栏归纳起来有3点:⑴认为切块分配不公平;⑵教师应该”同工同酬“;⑶教学单位占用实训教学及管理人员编制。
3.教师收入分配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按照国家标准和深圳工作政策由市人社局套算的“基本工资”;二是按聘岗发放的“校内岗位津贴”;三是“学期末奖金”,实施切块运作的学校的切块办法和规则是公开的文件,每次分配都把切块的数据和来源都明确告知各单位,同时,要求各单位做好本部门的内部分配规则,规则要求公开透明。
4.合理科学的切块分配不影响分配的公平,相反,却可以更好地实施二级管理,调动部门工作积极性,适当拉开距离。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028号:文小龙、杨燕云、袁述义,关于建立保障全员学习制度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该提案建议很好,组织人事处正在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继续教育文件和出国进修文件,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争取给老师们更多的培训机会。
029号:文小龙、杨燕云、袁述义,关于安排脱产学习时间,提升专业技术知识,以利提高业务水平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组织人事处正在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继续教育文件和出国进修文件,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争取给老师们更多的培训机会。
030号:李奇、谭海涛、韩冬晶、程达军,关于改善雇员待遇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深圳市“雇员制度”是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一种用人制度,作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雇员工资福利待遇有文件予以明确的标准和要求,我校雇员实际收入水平高于深圳市文件规定的标准。我们也申请了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下一步,将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步实现“淡化身份”;
提案中提到吸收深大的做法,我们也将专题到深大去调研学习。
031号:王群、谢炜平、肖景文,关于降低雇员年度、聘期考核要求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学校新颁布的考核办法是不分身份的,但有岗位的侧重点不同,分别分为《专任教师考核实施办法》《非专任教师考核实施办法》《专职辅导员考核指导意见》。该提案建议适当降低雇员的考核标准和要求,实际上在新考核办法中已经吸收并综合了各方面意见,对比旧考核文件,相对合理和科学。
032号:李奇、谭海涛、韩冬晶、程达军,关于雇员进修问题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学校短期公派出国(境)师资培训项目的选拔方案中规定(一)项目成员条件:
“来校工作2年以上正式在编职员或雇员”在制度上并未将雇员排除在进修之外;出国培训项目的人员选拔会考虑申报人的综合情况。2015年暑假赴台师资培训团中也有雇员身份的教师。
033号:马俊波、汤勇、程达军、谢红辉,关于提高我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深建字〔2011〕187号),我校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缴存比例为10%。
034号:李红慧、黄川川、李永红,关于细化劳务派遣员工岗位津贴晋升标准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1.《深职院编外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5年6月29日颁布实施。2.工资档次已进一步细化,薪酬待遇有较大幅度提升。3.六一儿童节慰问金的发放从2015年起已包含编外人员。
035号:张兵、朱建忠、刘传兵,关于劳务派遣员工转制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该提案建议将劳务派遣员工转制为合同工,其体制仍是合同制用工,我校劳务派遣用工是为了顺应市委市政府从严控制临聘人员总量,合理规范使用编制外人员而产生的,我校现阶段劳务派遣用工仍属于劳动合同用工。无需转制。
036号:张兵、姜莹、朱建忠,关于给劳务派遣员工计划生育奖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经咨询市有关部门和其他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奖金是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一般只发放给单位正式事业编制在册人员。目前我校的做法已符合上级的规范。
037号:汤如松、王晓春、陈冀东,关于给退休员工赠送一个纪念品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拟同意给退休员工赠送一个纪念品的提议,按有关流程报批和预算。
038号:郭刚、杨文明、马金平,关于行政服务人员网上考核系统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感谢提案人员对我校行政人员考核工作的关心与鞭策。
针对为学校行政服务人员构建网上考核系统提议,组织人事处认为:(一)我处已经在2016年申报采购人事管理相关信息系统,着力
解决该人事业务管理和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力争解决该提案所提内容。(二)作为学校考核工作的执行部门之一,组织人事处已强烈意识到“以信息化手段提高考核质量水平”的重要性,首轮聘期考核就采取了网络信息化处理方式,并取得了一定的作用。今后,针对非专业教师的考核工作,我处还将坚持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信息化网络考核方式。但更需要全校各个部门的实际参与,需要校级层面的统筹规划、推动实施。
039号:朱方来、邱浩、鲍薇薇,关于为实训室教职工统一购买意外伤害险的提案
组织人事处答复:学校在岗员工均依法建立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属于商业保险。对于商业保险并无统一规定和政策要求,因此,建议由工业中心牵头研究并评估实训室相关工种和岗位购买意外险的必要性并提出相应实施办法。
五、行政教辅方面14个议题,由计财处、设备处、督导室、体育部、教信中心、图书馆承办。
040号:邱原、梁长垠、龙艳琼,关于建议科研报销需校长级签字专人接口的提案
计财处答复:我处已于今年五月初优化报销签字流程,不仅科研项目,全校各类涉及财务支付的一般常规业务(超5万元),各单位先向业务分管校领导汇报、审批后,送交我处稽核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我处将按照财务审批权限报分管财务校领导或校长签批。
041号:梁长垠、余菲、宋荣,关于科研用电脑定期免费更换的提案
设备处答复:1.电脑属于商场供货商品,若未列入年度计划将无法购买,请有更换需要的老师及时申报科研经费年度计划。 2.教师个人本来就有办公电脑,并按学校管理规定进行定时更新,若无专门的科研经费采购计划,不宜另行配置专门的科研用电脑。
042号:龙艳琼、邱原、彭远威,关于提高对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专业办公电脑的配置的提案
设备处答复:1.各部门如果对办公电脑有特殊技术需求的,请在申报年度采购计划时提出,我们将根据具体情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处理。2.办公电脑由设备资产管理处根据各部门电脑使用情况逐年更新,新电脑统一发放至部门,请各部门根据教师实际需求予以统筹安排。
043号:汤如松、王晓春、陈冀东;吴锋、朱矩龙、刘遥生;汤伟杰、张仁醒、吴德新,关于实训室报废设备、家具无地方存放的提案(3份)
设备处答复:1.我校报废设备工作一直在按计划推进,上一批报废设备已于2014年4月上报,本月市财委已批复同意,我们将按程序尽快处理。2.根据市财委有关文件精神,电器电子类产品(主要包括台式电脑、电视机等)可以由学校按规定进行集中处理。设备资产管理处近期已组织3962台(套)电器电子产品进行集中处理,并已通过学校招标中心确定中标处理企业,中标处理企业已经开始搬运工作,预计月底前可以完成,届时将可以腾出空间回收一部分报废设备。3.设备资产管理处将根据实际情况抓紧开展设备报废(含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工作,尽量缓解各部门报废设备堆积问题。
后基处答复:后基处每年都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后勤资产报废工作,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后勤资产进行回收和处置,各部门可按规定办理后勤资产报废。
044号:姜莹、张兵、刘文晖,关于给教师配备教学用具——PPT控制器的提案
设备处答复:学校已成立物资配送中心(隶属于设备资产管理处),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物资配送中心报送PPT控制器需求情况,采购到货后即可领取。
045号:姜莹、张兵、刘文晖,关于给教师办公电脑安装正版设计软件的提案
设备处答复:正版设计软件价格较高,无法大规模普及,请有需要的部门将其列入本部门年度采购计划,单独购买。
046号:彭远威、龙艳琼、邱原,关于有序优质开展体育赛事的提案
体育部答复:我校教职工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和赛事是根据校体委年度计划执行的。原则上每个月都安排有体育活动和赛事,篮球和足球、羽毛球和乒乓球是分上下学期进行。因学校其它活动等原因,个别项目可能延期举行,造成职工体育赛事重叠的现象。另每年11月份是深圳市和我校全民健身活动月,根据市里要求,为营造全民健身热潮,需各俱乐部在此月份举办一次体育活动。以后校体委将按计划督促各俱乐部举办各项活动。
047号:苏文秀、汤勇、马俊波,关于恢复西校区健美操课的提案
体育部答复:养生俱乐部周二下午开设的教职工课外体育健身活动项目是根据参与人数和教职工的需求来确定的。为合理利用资源,会根据参与人数对项目进行适当调整。现确认参与人数有所增多,也已经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重新开设了此项目。
048号:陈海珍、陈静、麻小红,关于充分发挥溪湖功能开展水上运动的提案
体育部答复:经联系溪湖的设计方,溪湖设计之初并没有考虑到需开展水上体育运动,没有设计码头,如需在此水面开展水上运动项目,需后勤基建处和原溪湖设计单位充分论证,重新设计、安装码头和安全防护设施后方可开展水上体育运动项目。
049号:谢红辉、马俊波、韩冬晶,关于网球场地改装,利用和成立网球协会的提案
体育部答复:体育部已经向后勤基建处申报维修改造计划,需后勤基建处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列入2016年修缮计划。另我校网球场是在保证教学和学生运动队训练之余才对师生开放。请提前打网球场订场电话(3103)订好场后再过球场活动。根据《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工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新成立教职工体育运动俱乐部需在我校教职工中有广泛的专项体育群众基础,具有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具有固定的、能适应教职工训练的体育场馆、器材和专(兼)职教练员或社会体育指导员;俱乐部应具有组织教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培训与训练和组织各类体育竞赛的能力,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全校性赛事。成立俱乐部须报学校工会和体育运动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成立。建议下学期举办一次全校各分工会参与的教职工网球赛事,如参与人数较多,由发起人提交成立申请,按要求制定章程等。报校工会和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经工会和体委研究批准后方可成立。
050号:郭刚、杨文明、马金平,关于合理设定学校游泳池活动时间的提案
体育部答复:我校游泳池由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起已经改为下午16:00起对师生开放。但由于周二和周四有学生选修课和社会体育拓展专业的游泳课,为保证教学质量,特周二全天和周四下午18:00前不对外开放。
011号:苏文、郑永森、袁广盛关于教学质量评估中取消教学单位评价及学生评教中A的比例限制的提案
督导室回复:三方测评是我校运行16年的教学质量管理方式,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深职院〔2015〕65号文附件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测评管理办法》已在第五届教代会上全票通过并由学校发布执行。
052号:尹向东、李放、曹科岩、陈燕关于督导室在教学质量测评中比例应调整为20%以下的提案
督导室回复:新测评管理办法是根据2013年《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办法调查问卷及分析汇总》结果调整的,当时87%的教师认为应增加或不变督导室的测评权重,只有13%的教师建议减少督导室的测评权重。
此外,新办法将督导室测评权重分为听课质量和备课质量2类,其中听课质量占25%,也由过去1人测评决定改为2人测评结果确定;新增的备课质量测评权重占15%,由督导室与教学单位组成专家组共同完成。从内涵上整体降低了督导室测评比例,与052号提案要求相符。
经2年试运行后在试点单位全体教师问卷调查,85%的教师满意新测评管理办法。
053号:梁长垠、余菲、龙艳琼,关于尽快落实学校优秀提案“校园WIFI覆盖”的提案
教信中心答复: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计财处、招标中心、无线网建设专家组正抓紧推进中,预计最乐观的情况是争取到单一来源采购,2015年启动建设,最坏的情况是纳入2016年采购计划,周期将较长。
054号:曹科岩、李放、陈永力、尹向东,关于改进西丽湖校区图书馆教师自习室办公环境的提案
图书馆答复:感谢老师们的使用和对图书馆建设和管理的关心,对于这个提案,我们回复是:1.按照学校要求,在西丽湖校区图书馆教师自修室内配备电脑,于2014年已经完成;2.中午开放教师自修室,已经做好开放安排、管理和服务;3.对于自修室卫生,已经督促明喆公司加强清理,也请老师们及时反馈服务质量。
六、生活服务方面42个议题,由保卫处、后勤基建处承办。
019号:宋李翔、魏红英、马牮,关于将大一新生赴深圳市现代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体验纳入《大学生安全教育与应急处理训练》课程的提案
保卫处答复:将按照提案内容研究可行性管理方案并实施。
1.纳入《大学生安全教育与应急处理训练》的好处:
深圳市安全教育基地,涵盖了消防、建筑、机械、交通、家具、电器、职业卫生、自然灾害等各方面;采用了数字多媒体、仿真等多种高科技技术和管理模式,还综合运用了展版展示、实景模拟、实物展览、互动体验等多种形式;同时还融合了声、光、电效果,向参观者展示了职业安全、公共安全、自然灾害等领域内最基本、最常用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各安全体验学习馆中包括了多个互动体验区,运用高科技演示手段,使参与者仿佛置身于各类安全事故的事发现场,体验在各种紧急状况下怎样自我逃生、自我救护。
由于我校校园环境的局限,目前在校内学生可以体验的只有消防灭火演练和疏散逃生。此基地完全可以成为我校安全教育课程中的有力补充,同时可以通过基地实地检验学生们在校内接受安全教育的效果。
2.纳入课程还要从细节上考虑如何落实:
如果将大一新生赴深圳市现代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体验纳入《大学生安全教育与应急处理训练》课程,保卫处和各学院的分工还需要进一步的明确。(1)该基地座落于罗湖区宝安北路2078号,与我校的距离在20公里以上,组织全校大一新生前往参观,虽然无需门票,但要考虑租车的费用,此费用是否列入各学院的经费计划中。(2)该基地面向社会开放,每天接待人员的最大承载量是400人,需要提前与基地预约将时间和空间都预留出来。因此建议由学校落实给保卫处统筹安排,各学院依据安排的时间和批次组织好学生前往参观和学习。
055号:邱原、龙艳琼、彭远威;郭刚、杨文明、马金平;汤伟杰、张仁醒、王瑾,关于教工停车问题的提案(3份)
056号:朱方来、邱浩、鲍薇薇,关于物业公司征收校园停车费的提案
061号:李忠杰、孙斌、李亚敏,关于官龙校区杜绝社会车辆停放的提案
保卫处答复:实现学校停车管理收费需取得市交警局停车场管理科颁发的《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和工商部门的收费行政许可证,学校于2014年已经正式委托明喆公司代为办理《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目前留仙洞校区停车场设备、设施以及场地规划已于2015年5月14日通过市交警局停车场管理科和科技处的技术验收,获得合格回执,获得了《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西丽湖校区和官龙山校区停车场明喆公司还在申报中,学校于2015年11月4日,由陈秋明副书记、马晓明副校长主持,在留仙洞校区明德楼207会议室召开了学校交通管理专题会议,会议纪要中明确采取以下措施:
1.保卫处抓紧申办西丽湖校区和官龙山校区停车场许可证相关手续,争取实现西丽湖、留仙洞、官龙山校区都实现停车收费;
2. 保卫处负责将实现停车收费所必需的硬件和软件升级,费用落实在2016年学校经费预算中;
3.因学校是委托明喆物业公司代为申报停车场收费相关许可证和手续,保卫处需就停车场运营收费相关细节征询计财处和监察审计室意见,与明喆物业公司达成停车场运营书面协议,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
4.尽快启动留仙洞校区停车收费。
另经调查了解,目前长期占用校内车位又查询不到登记资料的外来车辆,存在以下个别现象:1.个别教工有多台私家车;2.多数外来车辆车主与校内个别教工为亲戚、熟人或朋友关系;我处已于2015年12月17日和2014年11月9日两次发布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清理校内长期停放废旧机动车辆的通告》,对疑似僵尸车辆进行了拍照取证,获得学校批准后,将上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请求协查处理。同时呼吁全体教职工如非工作需要,尽量不占用学校停车位,珍惜校内车位资源,勿在校内长期停放私家车辆,勿为亲友、熟人提供进入校园长期停放车辆的便利条件,配合学校做好校内车辆管理工作。并请全体教工共同监督在校内长期停放占用车位的机动车辆,发现疑似“僵尸车”的现象(停车15天以上未移动的车辆),可向校保卫处举报。
057号:朱方来、邱浩、鲍薇薇,关于禁止东校区雅诗楼前面路段停车的提案
058号:朱方来、邱浩、鲍薇薇,关于将西丽湖校区厚德楼北侧停车场设为教师上班时间专用停车场的提案
保卫处答复:校卫队将按照提案内容研究可行性管理方案并实施。
063号:余灿灿、李亮、陈一鸣,关于学校急救设施建设的提案
保卫处答复:将按照提案内容研究可行性管理方案并实施。1.在全校范围内定点设置急救设施,将与医护学院协商,由医护学院提供相关专业支持,并与后勤基建处和设备资产管理处沟通,列入年度计划。2.将与相关职能部门明确急救设施维护的职责归属,确保设施设置后可以正常使用,确保设施的实效性和常态化。3.由保卫处负责在全校进行相关的安全宣传和教育,使全校师生知晓急救设施的所在地点和基本使用方法。
医护学院答复:学校拟作为深圳市政府推广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普及试点学校,由医护学院负责与深圳市急救中心、迈瑞公司联合完成学校AED布点建设,该项目由迈瑞公司免费提供AED、AED学习机、心肺复苏模拟人等设备并负责安装,医护学院与深圳市急救中心联合完成师生培训。
016号:陈冀东、范新灿、赵明,建议加快学校第二批书院试点单位基建改造的提案
后基处答复:传播学院三尚书院已完工、化生博达书院已基本完工,计算机图灵书院、医护学院杏林书院二期、电信学院崇理书院二期和丽湖广场工程将于2016年4月份全部竣工。
059号:余菲 梁长垠 宋荣,关于东校区废弃场地利用的提议
后基处答复:安排明喆物业公司寒假期间对存放在该处的后勤资产设备进行清理,尽量腾出可利用空间。学校已召开增加车位的专题会,提出各校区车位解决方案(详见会议纪要)。
060号:沈阳、杨淑娟、吴慧明,关于西丽湖校区停车场改造的建议
后基处答复:我处已考虑在西丽湖校区建设立体车库,资金需向发改委申请、场地选址需学校敲定及报国土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后实施。
062号:肖望东、黄川川、李红慧、李永红,关于“西校区行政楼西侧增设车辆出入口”的建议
后基处答复:增开西校区西侧校门出入口的交通评估编制单位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目前该单位正在进行相关的编制评估工作,下学期拟开通临时出入口。
064(1-5)号:朱方来、邱浩、鲍薇薇;文小龙、杨燕云、袁述义;麻小红、施蓓、陈静;郭刚、杨文明、马金平;肖景文、王群、谢炜平,关于增加一条龙华线班车的提案
后基处答复:我处已设法解决2015年无此项预算经费的问题,并于2015年11月2日已开通龙华线。
065号:刘遥生、吴锋、马金平,关于宝安新中心区和老城区分别开设班车线路的建议
后基处答复:经我处调研,宝安区班车日常乘车教职工仅有7人,因宝安新老城区规划道路及红绿灯多,导致班车不能满足到每一位居住在宝安新老城区的教职工要求,且市政府对“三公经费”有严格控制要求,因此现暂不增开班车。
066号:李忠杰、孙斌、李亚敏,关于2号班车上下班时进入官龙山校区提案
后基处答复:在班车到校时间,刚好是学生上课时间高峰期,考虑到道路狭窄且人多,由官龙山校区正门进入车辆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2号班车暂不能进入官龙山校区。
067号:邱浩、王兆海、鲍薇薇,关于优化15号校车的提案
后基处答复:线路已调整,原下班由西丽湖校区发车改至留仙洞校区发车,避开塞车点。
068号:余菲、梁长垠、宋荣,关于促进学班车使用公平化的提案
后基处答复:目前学校暂未收到政府关于公车改革的后续方案,其次将交通费用发放至教工校园卡账户,不符合财务相关制度。
069号:肖景文、王群、李会青,关于取消学校班车租赁,转为发放车补津贴的提案。
后基处答复:目前学校暂未收到政府关于公车改革的后续方案,其次将交通费用发放至教工校园卡账户,不符合财务相关制度。
计财处答复:公车改革由市政府统一安排,学校无自主权。
070号:李忠杰、孙斌、李亚敏,关于在深职院北区增置简易自助洗车装备的建议。
后基处答复:目前留仙洞校区和西丽湖校区已经有洗车点,从排污要求、水电安全和规范管理等角度考虑,官龙山校区暂不能增置自助洗车装备。
071号:朱方来、邱浩、鲍薇薇;张兵、朱建忠、刘文晖,关于学校建设充电桩的提案
后基处答复:保卫处已按深圳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在校内进行规划安装150个充电桩。
072号:李忠杰、孙斌、李亚敏,关于在深职院北区教师办公室更换为冷暖两用空调的建议。
后基处答复:空调的购买均按政府规定在市采购中心网站实施,目前政府采购网站上无冷暖空调可选。
073号:姜莹、邵成南、刘传兵,关于增加候车厅的建议
后基处答复:该项目于2012年规划立项,2013年经校领导现场勘查,考虑到建设改造影响校园环境整体效果不协调已取消立项。
074号:文小龙、杨燕云、袁述义,关于完善学校公用设施的提案
后基处答复:深圳地属华南地区,绝大部分时间气候炎热,自来水温度较高,安装此类设备必要性不强,且加装投入改造资金较大且不利节能,不建议增设。
075号:张臻、苏秋高、郑永森,关于改善东区服务设施,提升师生满意体验的提案
后基处答复:有关厕所中挂钩和三角板,东区教学楼开水房开放时间,我处要求明喆物业解决。有关南门停车问题,学校已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详见会议纪要)。
076号:王璐、李会青、麻小红,关于在校内规划建设书店的建议
后基处答复:经校企改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意见,后基处将对原汇博公司管理的场地统一规划,根据师生生活需求调研结果,通过招标引进多种类型的服务,包括书店。
077号:殷鸿炜、李群、谭赞雄,关于在厚德楼、明德楼安装广播的提案
宣传部答复:1. 我部门同意该提议。2. 目前留仙洞校区没有在课间向学生播放广播体操。如果要在留仙洞校区行政楼播放,需要有技术支撑,西丽湖校区行政楼整体技术方案以及购置、安装、调试等均由教育与信息中心进行,西丽湖校区行政楼广播和校广播台设备能够关联使用,故由我部门负责播放。如果留仙洞校区设备安装到位,并能与校广播系统关联使用,我部可以同步播放广播体操音乐。建议技术和方案以及安装调试按照以往运行情况落实到相关部门。3. 经费支出请学校酌情划拨到相关部门。4. 建议由电教信息中心对此提案继续提出处理意见。
教信中心答复:1. 我部门同意该提议。2. 目前学校所以校园广播均由宣传部负责管理,使用,播放,我中心一直以来对校园广播建设给予了全方位的技术支持,故我中心建设此提案由宣传部建设,我中心将给予全面的技术支持。
078号:赵继政、金其斌、程达军,关于美化留仙洞校区后山边坡的建议
后基处答复:我处将会同化生学院园林植物专家,研究选定便于养护的绿植品种并制订种植方案。
079号:苏文秀、汤勇、马俊波,外语学院关于提升校园绿化景观,增加观赏性花卉植物的提案
后基处答复:我处已将学校园林景观改造工程纳入2016年-2018年度项目申报立项,逐步改造校园景观,使深职院成为四季皆有花,遍地有景观的优美校园。
080号:邱浩、朱方来、鲍薇薇,关于在西丽湖校区大草坪四周道路建立文化观光长廊的提案
后基处答复:拟对西丽湖校区和留仙洞校区进行整体规划改造,将其纳入校园景观整体改造规划方案,逐步进行改造。
081号:李亮、陈一鸣、余灿灿,关于后勤工作的相关提案
后基处答复:我处将要求服务中心食堂饭菜供应时间至13:00;教工食堂已于中午时段禁止学生用餐。
082号:郭刚、杨文明、吴峰,关于规范学校维护施工的提案
后基处答复:1.我校修缮工程原则上是安排在假期进行的;2.基建工程由于工期较长,且施工工序按规范要求需要连续作业,会占用假期以外时间,不便之处敬请师生体谅。
083号:苏文秀、汤勇、马俊波,关于清洗行政楼和办公楼窗帘的提案
后基处答复:我处每年都会制定计划并逐步更换窗帘,各使用部门可以随时向我处申请更换窗帘,我处根据年度计划争取尽快更换。我处将组织物业公司定期清洗窗帘。
084号:朱方来、邱浩、鲍薇薇,关于设立哺乳临时转租房的提案
后基处答复:学校教师公寓一直以来都较为紧张,根据目前的政策和房源情况,现有住房资源主要用于每年学校引进人才和新进教师的安置,因此暂时还无法满足本提案要求。
085号:朱方来、邱浩、鲍薇薇,关于按人均面积测算办公用地,学院无存放教学资料的地方的提案
办公室答复:目前学校办公用房十分紧张,西丽湖校区已无空房可以调剂。针对“汽车学院试卷目前存放在楼层配电房内”这种情况,从安全角度考虑,建议汽车学院先行内部调剂,避免出现安全问题。
学校于日前调整了公共用房领导小组,将适时启动全校办公用房普查。在对各条、块办公用房不均衡的情况进行彻底摸排,综合考虑上级有关办公用房的文件精神和学校下一步发展的计划目标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系统调整。
086号:朱方来、王兆海、邱浩,关于提高校内洗车价格,增加维修保养等服务。
后基处答复:学校已批准提高价格(20元/车.次),并已于本学期开始实施。
087号:王兆海、鲍薇薇、邱浩,关于在东、西、北校区开设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的提案
后基处答复:1.涉及交通及校园管理安全,自行车租赁服务未通过学校批准。2.我处会与公交集团保持联系,尽可能增加高峰期运力,满足师生需要。
088号:邱浩、鲍薇薇、王兆海,关于加强监控汇博商场出售商品质量的提议
后基处答复:学校商场已经由市采购中心招标,引进全家福商家经营。我处将加强监管,也欢迎教师随时监管,一旦发现假货,严格处罚。
089号:沈阳、杨淑娟、吴慧明,关于西丽湖校区交流中心覆盖免费WIFI 的建议
后基处答复:教育信息中心已申请立项招标。
090号:李忠杰、孙斌、李亚敏,关于给予在北校区就餐学生补贴的提案
后基处答复:我处已经对该食堂进行菜肴食品价格整改,整改后菜肴食品价格与其他校区保持一致,并保证菜肴食品出品质量、肉、菜比例合理。感谢老师们的提议,并欢迎随时进行官龙山校区食堂监督,以完善该校区食堂管理不足现象。
091号:梁长垠、彭远威、邱原、肖迎春,关于食堂早餐增加售卖窗口提案
后基处答复:我处将根据不同食堂人员岗位和师生就餐情况,协调各食堂人员,努力保障早餐尽可能最大数量开放。
092号:肖望东、李永红、章蓉,关于“假期食堂开餐改善提高质量”的建议
后基处答复:1.关于增设小炒事宜,我处将安排后勤服务中心食堂小炒师傅进行假期轮值,改善假期膳食质量。2.安排假期食堂增加饮料及包装食品售卖。
093号:郭刚、杨文明、吴峰,关于统一东、西校区教工自助餐质量,改善东校区教工餐厅用餐环境的提案
后基处答复:1.东校区自助餐质量将由服务中心与相关食堂沟通,与西校区同步,在出品方面严格要求,多新增新品种,不断丰富菜式。2.在2015年厨房餐具采购中已申购一批新餐具。
094号:杨宏丽、梁长垠、龙艳琼关于东校区食堂增设空调的提案
后基处答复:西丽湖校区的食堂因投入使用年限较久,线路负荷严重,原配的空调制冷力严重下降,经维修养护,部分设备仍效果不佳,目前已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了逐批更换线路及空调的方案。
七、其它方面9个议题,由校工会、工业中心承办。
095号:杨宏丽、梁长垠、龙艳琼,关于开设教师发声练习培训的提案
校工会答复:列入2016年工会经费预算,每学期邀请相关专家来校讲座。
096-1号:郭刚、杨文明、马金平,关于规范提案处理流程与建立提案处理制度的提案
校工会答复:此条建议很好,我们已建立了部分相关制度,并逐步完善。根据有关规定,我们起草制定了提案细则、提案工作流程等制度,并分别于2013年5月15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教代会暨第六届工代会第一次大会通过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代会提案细则(草案)》;2015年提案委员会内部通过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使提案征集、立案、办理、落实等工作有章可循。
096-2号:邱原,龙艳琼,彭远威,关于教工提案答复提高质效的提案
校工会答复:充分发挥提案委员会作用,建立提案跟踪落实与通报制度,大力推进提案落实及时、有效。2015年提案承办过程中,增加提案承办评议环节,要求提案承办部门与提案人面对面沟通,提案人可对办理部门的回复和提案的办理情况评议满意度。
097号:郭刚、杨文明、马金平,关于重视代表建议和意见的提案
校工会答复:此条建议很有针对性,会议筹备组对会议期间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在会后进行认真整理,并与提案一道,提交职能部门落实。
098号:梁长垠、杨宏丽、龙艳琼,关于建议校工会与养生俱乐部开办“广场舞”活动的提案
校工会答复:列入2016年工会经费开支计划,尽量满足教工不同的文化生活需求。
体育部答复:现“广场舞”在各社区和小区内开展的非常多,但也因“扰民”而引来一些社会问题,特建议喜欢“广场舞”的职工回各自小区参加此活动,如确需在校内举办,建议校工会对全体师生充分调研和认可后方可开展。
099-1号:赵明、陈翼东、韩枫,关于一体化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困难的提案
099-2号:朱方来,邱浩、鲍薇薇,关于解决教工子女入学问题的提案
校工会答复:开办幼儿园有相关的政策规范,即由当地教育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统一规划。在目前尚不具备开办条件情况下,我们将加强与南山区教育局及周边中、小学业及幼儿园的联系,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教工子女入园入学困难。
100号:沈阳、杨淑娟、吴慧明,关于西丽湖校区教工俱乐部改造的提案
校工会答复:在机关职能部门的帮助支持下,2015年已对音响等部分设施进行了更新。
101号:苏文秀、汤勇、马俊波,关于为教职工购买重疾险和意外险的提案
校工会答复:2015年已为教职工办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险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险,今后将继续抓好落实。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已经为职工办理2015-2016年度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组织人事处答复:此提案很有意义,校工会已于2015年落实此提案要求,为全校教职工购买了重疾团体险。并为每位教师发放了《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卡(深圳版)》。
102-1号:王晓春、汤如松、韩枫,关于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早日解决学校集资款问题的提案
102-2号:苏文秀、汤勇、马俊波,关于教职工集资款的提案
校工会答复:学校领导十分重视,确实安排专人负责,2015年多次开会并与上海方接洽,2017年有望解决。
103号:肖望东、张俊松、黄川川、唐旭蔚、李永红,关于加强实训室水电设施安装维护与维修的提案
工业中心答复:工业中心原水电维修组已解决,相关的职能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来完成,纳入全校物业服务合同中,在合同服务范围内的水电维护维修内容,由物业服务公司无偿提供服务;不在服务范围内的,由各实训(验)室所属管理部门按照学校要求向后基处申报年度预算,按照学校采购管理规定和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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