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总体安排,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工会积极分子。依据深职院工会〔2018〕5号《关于印发<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工会评优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优秀工会干部(在工会干部岗位必须一年以上)。
(三)工会积极分子:我校所有工会会员(参加工会必须在一年以上)。
1.组织机构健全,委员之间团结协作,有凝聚力。工会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工会小组、会员活动正常化。
2.积极围绕学校和本单位党政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在学校和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中成效明显。
3.全面履行工会职责,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4.工会干部热心为教职工服务,主动、负责、独立地开展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1.政治、业务过硬,有良好的职业修养和较高的道德品质,在“三育人”工作中表现优秀。
2.具有工会工作相关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对本单位工会情况有较好的了解,能及时掌握会员的学习生活情况,并能通过组织对他们加以关怀和爱护。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3.热爱工会工作,经常为校工会及部门工会开展和改进工作出谋划策,并能积极带领教职工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能起到工会工作带头人作用。
4.熟悉工会工作业务,重视工会工作,支持工会履行各项职能。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工会法》和《工会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
2.除能很好地完成自己本职工作外,还能积极支持工会工作,在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
3.热心工会活动,为工会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如策划、参与工会组织的合唱、舞蹈、演讲比赛等以及基层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
4.关心学校,热爱学校,积极为学校建设献计献策(如积极收集对学校建设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5.评选名额:以分工会为单位,按不超过工会会员的5%的比例评选。
评选先进分工会,应严格遵循有关程序,严格控制比例和数量,实行申报、考评、验收制度。工会优秀干部和积极分子,从基层自下而上产生,结合评选条件,进行推荐。
先进分工会由各二级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在完成工会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结合本会完成年度重点工作的情况和工作亮点,于评选年度年底前,提交申报材料。对不能完成部门工作的分工会,未能依法足额执行当年工会经费预算的基层组织且无正当之客观理由,不得申报。
优秀工会干部由校工会和二级分工会根据个人年度履行工会职责的情况择优推荐;
积极分子的评选,由分工会根据会员本人工作表现,并充分征求广大会员的意见,经分工会委员会评议,按规定名额向校工会推荐。也可由校工会根据会员在本年度校级以上(含)重大活动中的表现,在征求各分工会意见的基础上、直接推荐。
所有奖项申报和推荐,向工会提交材料前,须征得同级党组织的同意。
1.先进分工会的评选,首先由分工会申报,校工会组织申报单位汇报交流先进事迹,评审委员会进行投票并评选出先进分工会推荐名单。由校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
2.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根据二级分工会推荐材料,由校工会委员和分工会主席投票并评选出优秀工会干部名单。
先进分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名单要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形成表彰决定。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向获奖集体颁发奖牌和奖金,向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请各分工会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并于12月21日之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工会办公室娄志英处(同德楼6003室),电子件报送办公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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