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 【日期】:2018-11-12 15: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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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丰富职工文化生活,集中反映深圳市改革开放4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展现我市职工多才多艺、创新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推动我市职工文艺事业健康发展、繁荣发展,市总工会决定举办深圳市第三届职工才艺(歌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思想为指引,以“放歌新时代·追梦新征程”为主题,搭建职工才艺展示交流平台,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为深圳经济特区在新时代勇当尖兵、新征程再创新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全市爱好歌唱艺术、具有一定声乐基础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均可报名参赛。
(二)凡艺术院校声乐系教师、艺术院团专业演员及唱片公司签约歌手,均不得参赛。
(一)本届职工才艺比赛分通俗、美声、民族共3种类别,独唱、对唱、小组唱(3-8人)等形式均可。
(二)参赛曲目须紧贴比赛主题、内容健康向上,符合主流审美感受和主流价值传达,以富有时代气息、深圳特色,能突出反映特区改革发展的作品尤佳。
(三)比赛鼓励原创歌曲参赛,原创歌曲须为2013年以后创作,每首原创歌曲需提交歌谱(含歌词)一份;
(四)初赛报名成功后,参赛歌手及曲目不得改变;进入复赛、决赛的歌手可以重新选择参赛曲目。
(五)参赛者须自备伴奏带(碟片)两套,可自备乐器伴奏或伴舞。
3.比赛办法:由评委现场打分,按照得分高低,每个类别分别选出若干名选手晋级复赛。若晋级复赛的选手因故不能参加,将由排名其后的选手替补。
3.比赛办法:由评委现场打分,按照得分高低,每个类别各选出若干名选手晋级决赛。若晋级决赛的选手不能参加,将由排名其后的选手替补。
3.比赛办法:由评委现场打分,根据得分高低,评选出各奖项。
4.奖项设置:本次比赛设有民族、通俗、美声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各评选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另外,不分类别设优秀奖若干个,最佳男、女歌手奖各1个。以上所有奖项均颁发证书和发放奖金,其中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3000、2000、1000元,优秀奖500元,最佳男/女歌手奖各1000元。
(一)请在“深圳市总工会”网站下载比赛报名表(网址:www.szzgh.org )。
(三)参赛者需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参赛曲目时长要求在6分钟之内。
(四)参赛者须在报名表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提供个人社保信息(电脑查询:“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查询服务/参保信息查询/参保基本信息查询,手机查询:“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个人社保查询/个人社保信息),打印、截图均可。小组唱参赛者须在报名表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比赛组委会办公室拥有解释权。联系人:黄老师
(六)请各分工会11月20日前,将参赛者报名表及相关信息报送校工会,联系人:娄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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