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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工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10-15   浏览:

【编辑】:admin 【日期】:2013-10-15 16:04:33

为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促进我校教职工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规范教职工体育俱乐部的管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教工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 一、俱乐部的任务与性质

教工体育俱乐部是为培养教职工体育兴趣、爱好以及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增强教职工体质,并向其传授体育运动技能,增进相互之间的交流为目的校内群众体育组织。其任务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探索创建新型的学校教职工体育组织,吸引和组织广大教职工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二、俱乐部成立条件

1、组建教职工体育俱乐部应在我校教职工中有广泛的专项体育群众基础,具有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

2、俱乐部应具有固定的、能适应教职工训练的体育场馆、器材和专(兼)职教练员或社会体育指导员。

3、俱乐部应具有组织教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培训与训练和组织各类体育竞赛的能力。

4、俱乐部成员为我校教职员工。

5、俱乐部开展各项活动所需经费来自于会费、学校拨款和社会赞助。

6、俱乐部须报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批准方可成立。

三、俱乐部职责

1、俱乐部负责本项目学校竞赛的开展,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2、俱乐部应组织进行丰富多彩、科学文明的体育健身活动,保证教工会员能经常性参加体育活动。

3、积极组织开展体育培训、竞赛或交流活动。

四、组织机构和管理

1、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指导俱乐部的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

2、体委办公室是俱乐部的具体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俱乐部工作的审议、场地协调、专业技术的指导。

3、俱乐部通过内部选举并报体育运动委员会同意后产生1名俱乐部主席,1-3名副主席、一名秘书长及若干理事,秘书长负责俱乐部的日常具体活动安排及与体育部的联络。

4、 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及其它活动的前提下,学校现有体育场馆设施对会员开放,会员享受优惠条件。

5、校体委对俱乐部组织或参与的群众性竞赛进行部分经费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组织或参与竞赛时必需的教师培训费用、场地器材租金、竞赛费用、饮水花费及交通费用等。

6、俱乐部每年年初要有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末要有年度工作总结,并报体委办公室备案。

7、体委办公室与财务处对各俱乐部资助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俱乐部每年要将经费预算报校体委,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年终将经费收支报体委办公室审核。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运动委员会

200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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