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指南
(此指南以户口为深职院集体户口者为例,户口在深圳市其他地方者,参照办理。)
办理程序:
1.持《结婚证》到人事处开据《计划生育证明》(如属男女双方再婚或一方再婚者,请出具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2、在留仙居居委会(留仙居南A区)登记并领取联络单;
3.持联络单、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本人照片一张,在居委会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4.到东江百货对面的西丽街道办计生科,在服务证首页盖章。
5.已怀孕三个月,在小孩出生前,带上医院的建卡本、居住地证明、夫妻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居委会在《计划生育服务证》第二页的“一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 盖章。
6.如果是已怀孕三个月后办理,带上医院的建卡本和第3条中所有材料,第4条和第5条的两个章可以一次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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